执法检查组现场检查鲁班水库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5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铭晖带队赴绵阳开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和省农水局、河湖局有关同志陪同执法检查。
王铭晖一行实地检查了鲁班水库水利工程和涉水项目,在绵阳市三台县召开座谈会,听取绵阳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详细了解绵阳市及灌区管理单位在《条例》管理体制、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用水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王华代表水利厅在座谈会上就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进行了汇报。
王铭晖对水利厅、绵阳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合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旱灾害,对满足民生需求、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及下一步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他认为绵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这些年来在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安全管理、用水管理、经营管理和执法监管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绩突出,思想自觉抓宣传、行政自觉抓实施、互动自觉抓配合、依法自觉抓保护、主体自觉抓责任。并指出了以下问题和不足: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深化明细不够,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发挥不够,水利工程改革创新面对遗留问题和创新改革力度不够,水利工程运营保障不够。
王铭晖对下一步绵阳市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抓条例宣贯,加强条例的实施质量和普及程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抓综合改革,进一步在工程维修养护、运营、安全上下功夫,机构改革下功夫,大生态定位上下功夫,水利设施的区域利益矛盾上下功夫;三是抓安全运营,着手水质安全防污染,工程安全防损失,库区安全防稳定;四是抓好投入,盘活资产,激活资源,要齐抓共管;五是认真搞好小微水利的管护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共识,持续深化《条例》贯彻力度,全面保障《条例》实施到位。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康、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委员刘智慧参加检查。绵阳市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