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举办《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宣贯会暨省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
来源:四川省水利厅
发布日期:2020-12-04
浏览:3593
字号:
A+
A
A-

11月23日,四川省水利厅举办《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宣贯会暨省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省能源局的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办)负责同志,水利厅政法处、省节水办、水利厅信息中心、省水科院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司法厅就《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的立法背景、意义、过程、内容作专题解读,四川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工作报告,下发了2021年度四川省节约用水要点(征求意见稿),16个省级部门进行了交流发言,四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华出席会议并总结发言,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卜冀滨主持会议。


宣贯会提出了三方面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认识到《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四川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化解季节性缺水、区域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等问题的重大举措。二是要主动作为。深刻把握《办法》的内容主旨。节水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负责,充分利用法规做支撑,强化依法监管,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抓好节水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要继续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将对《办法》的学习理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抓好今年任务的收尾工作,推进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安排部署好明年的工作,以工作成效体现贯彻法律的实际成效。


1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出台了《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是四川省首部关于节约用水的法律规章,是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又一重要举措,对加强全省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四川省的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