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以来,大竹县认真落实“四个保障”措施,促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顺利开展。一是强化考核督查。县委、县政府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重点督促检查事项,严格考核制度,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建设内容,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投入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是拓宽农建投资渠道。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加强200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明确县财政拿出以奖代补资金90万元用于农村水利建设;鼓励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及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或经营性水利建设,鼓励、引导发展民营水利,引导群众筹资投劳,建立“以水养水”的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四是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拿出9万多元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同时对任务完成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述职。“四个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以“工程治病、饮水安全、灌区建设、水土保持、岁修清淤”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投资3167万元、投工49万个、土石方35万方。新增有效灌面0.31万亩,发展节水灌面0.5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22平方公里,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1.5万人,分别占年度计划的62%、58%、79%、50%。
(农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