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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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审查通过了我省200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方案,并以财农〔2007230号文下达我省38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补助专项资金。同意我省在19个市州的57个县、240个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12559.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800万元),计划兴建蓄水池、水窖、囤水田和新建整治山平塘、提灌站等小型工程5653处,新建、整治各类渠道621203米,新增灌溉面积5.5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54万亩,新增恢复水方336.43万方,新增旱地浇灌面积5.75万亩。

目前,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以川水函〔20071087号文将项目建设任务批复下达各地。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部、省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施工要求,把好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要严格按照两厅下达的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批复计划任务。项目竣工后,必须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补助情况等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及时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永续发挥效益。

省水利厅、财政厅要求工程要在20084月底前全面竣工,在市、县完成自验的基础上,两厅将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进行抽查复验。

(农水处  农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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