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农村水利建设“八制”并举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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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资中县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人民生产生活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民办公助、整体推进”的原则,将公共财政投入与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实行农村水利建设“八制”并举,充分发挥了农民群众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一是业主负责制。每个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均落实了相应业主,负责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护。

二是招标投标制。对按规定应执行招投标的水利工程项目一律由县统一实行招投标,大宗材料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三是项目监理制。重点项目实行专项监理制度,面上项目实行统一联合监理。

四是质量监督制。按照监理模式,由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防止“豆腐渣”工程。

五是合同管理制。所有项目均实行合同管理,确保投资、质量、安全和效果。

六是项目公示制。在项目实施地公示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效果、投资、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建设效果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七是县级报账制。国家投资的农村水利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制,防止资金流失。

八是管护责任制。工程建成后,按照“产权明晰、责权统一,持续利用,确保效益”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发挥工程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水利基础。

(供稿人:资中县水利农机局 谢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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