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副厅长 朱兵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一、我省饮水安全面临的形势
(一)工作任务重。我省在“十一五”期间规划将解决120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二)资金投入大。解决1200万人预计总投资为51.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34.2亿元。明年我省计划解决24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预计国家投入6.22亿元。
(三)标准要求高。水利部即将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群众对饮水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关注范围广。今年我省遭遇特大干旱,中央、省领导多次视察农村饮水工程,各级媒体也对农村饮水工程作了专题报道。
二、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恶化问题。近年来,随着各地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骤增,加上植被破坏、乱弃土石、矿产开发等,水环境呈不断恶化的态势,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农水局和各级水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规划中要有科学的依据和论证,做到对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
(二)工程进度问题。截止目前,全省还有成都、德阳、眉山、达州、广元、遂宁等没有完成2005年计划的第二期饮水解困工程。大家回去后要总结,找出没有完成的原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客观上是由于近两年投资比较集中,任务重。但主观原因也不容忽视:一些市州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组织协调机构层次低、权威性不够,市县级财政配套投入很少,项目协调不力,计划下达和资金到位慢。
(三)工程质量问题。一是前期工作不够扎实。一些工程水源的选择既不做可靠性论证,也不征求群众意见,群众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工程完工后水质、水量和供水保证率达不到设计要求;一些工程设计深度不够,缺乏起码的分析计算,图纸粗糙,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有的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太大,实际用水量与设计值相差太大,造成亏损和浪费;更有些地方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变动太大,造成了资金的浪费和工期的延误。二是项目管理不够严格。一些地方不按“六制”管理,任意调整经厅审批后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地点,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随意性太大;个别地方材料设备采购不按省上有关规定办理,交货时又没有必要的检测方法和手段。三是质量监控不够完善。一些地方缺乏健全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没有完善的施工计划和施工记录,检查不严格,验收不过硬,不做验收资料,不出审计报告,导致工程建成后隐患不少。
(四)工程管理问题。许多已建工程管理体制不健全,部分集中供水工程不按有关程序,随意将工程拍卖、租赁、承包给私人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个别地方的领导认识不到位,计划经济思想根深蒂固,工程建成后就交给当政府管理,有的要求水利部门低价供水,造成管理单位经营困难,工程难以为继。还一些地方工程投入运行己经一年多了,运行管理方案还没有落实。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工程的管理。
(五)资金管理问题。一些地区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有的市、县两级不仅没有一分钱配套资金,连最起码的项目工作经费都没安排;有些地方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冲账等现象。这些问题都大大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
三、当前需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科学开展安全饮水工作。今年我几次随省领导去视察“红层找水工程”,该项目在前期规划、施工组织、宣传力度、工程质量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首先是规划非常精确,我们安全饮水虽然不能到户,但我们应该做的更细一些,规划到村或乡镇。其次是项目透明,农民的参与程度高,这是他们得到广大群众拥护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再次是工程施工管理,他们是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工程质量。因此,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地应转变观念,将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程的一个重要标准,要在工程建设上注意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必须把解决最缺水群众的饮水问题摆在最优先的位置,先急后缓的解决。不要片面的强调建设集中供水工程,要根据实际情况,修建适当的分散供水工程解决居住较为分散、偏远农户的饮水问题。要认真学习仪陇参与式管理经验,让群众参与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对工程的拥有感,保证工程的可持续运行。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质监测,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了正确诠释“四川饮水安全工程”的内涵,突出该工程的战略意义,我厅开展了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四川饮水安全工程标识的活动,收到了大量来稿,已确定了安全饮水工程标识。希望各地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把饮水安全标识推广作为近期加强水利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真正让饮水安全工程深入人心。
(三)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国家先后投入我省国债资金近11.4亿元,加上地方配套,总投资达18.3亿元。我省已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11万多处,其中高标准集中自来水工程6000多处。管好用好这些工程,使其正常和长期发挥作用,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要在继续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同时,把工程管理提到更为重要的位置,这也是我们进行水利改革,实现水务一体化的良好机遇和突破口。目前,农村饮水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权不明晰,责任不落实,服务质量低,经济效益差。2004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去年省政府以川府函188号文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都强调了要明确产权归属,确定责任主体,实行成本水价供水,计量收费,良性运行等内容。我们一定要按照部和省的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工程建后管理,对工程管理单位而言,主要包括明晰工程所有权、确定管理方式、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管理制度等四项内容。对于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跨乡跨村集中供水工程,可以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和分级负责经营相结合的供水总站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也可以成立由受益户代表组成的供水协会对供水工程进行监督;对于小集中供水工程由受益乡村和组成供水管理协会作为决策机构,成立供水协会履行管理职责,包括核定水价、监督水量水质、监督经营者的服务质量、监督水费收支等。实践表明,发挥供水协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受益户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是保证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重要措施。
要特别强调的是,目前我省出现了部份县将供水工程大量拍卖、出让给个人和私营企业的现象。为此,我们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正确引导。一是农村饮水工程具有准公益性质,服务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我们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的公益性。二是农村供水工程具市场垄断性,不能“一卖了之”,要规范市场运作和适用范围。三是农村供水工程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供水工程拍卖、出让的资金要专户储存,必须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不得挪作它用。四是农村供水工程不能利润最大化。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委托给热心为大家服务、有经验的“能人”管理,但要规范管理,政府要宏观调控,要让绝大多数老百姓有水吃,吃得起。
(四)进一步抓好典型示范。在农村安全工程建设方面要抓一些重点地区,作为我们的示范点。仪陇作为典型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每个市县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抓一些典型,希望每个地方都要有自己的亮点。同时也要开展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