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治水为中心推进丘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区委、区政府近日出台了《涪城区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按照“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全面统筹、突出重点”的思路,认真制定了涪城区“以治水为中心,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该区认真落实“两个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涪城区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水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建设工作。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为指挥长的水利建设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水利建设规划与建设工作,由村担当业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管理。
二是资金保障。“十一五”期间,涪城区财政计划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并通过争取国家资金和引导社会、农民投入,力争每年再筹集不少于4000万元用于全区的农村水利建设。并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以下工程实行补助:U型渠,口径
2006年,区财政将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15个村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总投入2127万元,新建蓄水池353口,新建、技改提灌站33处,水库除险加固2座,整治石河堰49道,精修山平塘66座,渠道防渗
(农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