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四川省农水网
发布日期: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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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通江县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中,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通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相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出台了《通江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立足通江县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实际情况,从科学编制建设方案、严格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移交明晰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落实工程责任主体、加强水源保护监测等方面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基金,按每年投入50万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供水成本较大、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水毁及水质检测费补贴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县级各部门职责县环保局负责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和水质监测及环境污染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卫计局负责对供水工程出厂水、末梢水水质监督检测,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核发卫生许可证;县农业局负责对渔业活动和水产养殖、家禽养殖、种植业污染水源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供水设施设备,特别是管材、管件进行质量监督;县财政局负责将水质检测、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及从业人员培训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指导意见对通江县建好管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人民群众稳定饮上安全卫生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值得各地在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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